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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8

《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部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山东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山东省政府、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

山东是农业大省,农业总产值、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农产品出口额等常年居于全国首位。推动山东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引领全国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主要领导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会同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牵头起草了《方案》,明确了今后五年协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为确保《方案》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省农业农村厅与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密切协作配合、认真研究磋商,从山东农业所处“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历史方位和“奋力实现由大到强转变”阶段特征出发,立足省委“现代农业强省突破”的要求和农业农村部对山东现代农业发展的期许,结合“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进行了草拟,分别征求了山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农业农村部机关有关司局意见,多次反复修改完善并完成会签,按程序提报部省双方领导同志审定后正式印发《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在指导思想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总抓手,以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着力推进稳粮固农、科技强农、产业富农、绿色兴农、开放助农、改革惠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山东农业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实现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夯实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在建设目标上,到2025年,山东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3万亿元以上、增加值达到6900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80%以上的涉农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基本建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强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100亿斤左右,生猪产能稳定在5000万头左右;基本建成农业科技强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68%、99%以上;基本建成农业机械化强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基本建成农产品加工强省,农产品加工业年营业收入超过3.3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超过3:1;基本建成农业开放发展强省,农产品出口额持续稳定增长、领先全国。

(二)重点任务。一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供给。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累计建成7791万亩高标准农田。整建制建设100个吨粮镇、30个吨粮县。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设施蔬菜播种面积、果品产业规模分别稳定在1300万亩、1000万亩左右。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500万吨左右。加快建设“海上粮仓”,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800万吨左右。二是提升科技装备条件强支撑。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布局建设现代农业山东省实验室。推进种业强省建设,育成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100个以上。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促进“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建成一批智慧农业典型应用场景。三是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增效益。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8个以上。培育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个以上。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建设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5个。培育经营服务主体,发展示范家庭农场120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000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200家。四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品质。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三品一标”5600个。促进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下降6%、10%左右。五是扩大农业国际合作拓市场。构建农产品出口新格局,建设农产品出口产业聚集区25个。打造农业对外开放新平台,建设省级、部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20个。开拓农业“走出去”新领域,推动农业服务贸易发展,带动农资农机等优势产能和配套技术对外转移。六是深化农村改革添动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省部共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强市、强县、强镇。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山东省承担主体责任,强化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推动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和优化配置。农业农村部加大资金项目安排等政策扶持力度,优先将相关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山东。双方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互派干部挂职锻炼。三是加强典型示范。科学评估各涉农县(市、区)农业现代化建设水平,创建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工作,总结推广典型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