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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5

山东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一、自查情况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要求,我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对照评价重点内容和要点,梳理政策举措,总结工作成效,排查问题难点,提出改进措施。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成员联系高校工作方案,建立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高校、上讲台作报告制度,并形成常态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省领导分别到有关高校作报告。全省150所高校和34470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新建的2所高校和6所中小学党组织设置正在审批中。深入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十项重点任务”落实,民办学校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学校决策管理层“双向进入”等重点工作得到落实,开展高校党组织“议事决策规范提升年”活动,推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效落实。实施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工程,提高“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质量,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281.82亿元,比上年增长5.89%;除普通高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比上年降低1.69%外(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省财政按统一政策将省属高校当年未支出完毕的7.6亿元预算指标全部收回,导致本年收入下降,该部分预算指标已结转2021年重新下达),其他学段均比上年增长;健全并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和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定期通报预算执行及管理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2021年财政教育投入同比增长10%以上。

(三)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列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落实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走深走实。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全国首个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落地实施,取得重大突破;加强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对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职学校的专业点和高职拟招生的专业进行备案;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开发专业教学标准和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将独立学院转设纳入我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目前,6所独立学院转设已获教育部正式批复,其余4所已完成省内审批程序,转设进度居全国前列。把“双一流”建设纳入全省事业发展规划,作为重点任务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举全省之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启动实施“重点大学建设计划”“高峰学科建设计划”;按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额1:1的比例,落实支持驻鲁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3.83亿元。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全省中小学网络接入率、带宽100M及以上比例、拥有多媒体教室的中小学占比均为100%。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联合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自2019年开始每年组织开展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并向县级政府延伸,公开发布评价报告和评价等级,取得明显成效。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7亿元,比上年增加2.5亿元;按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机构和教师编制,加强幼儿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辍学适龄儿童、56人及以上大班额和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三个动态清零”。印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国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推进解决高中大班额,全省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27所,新增学位3.75万个。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启动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优化升级师范类毕业生“一网两端”平台服务功能,实现就业手续全程网办、全省通办;2020届高校毕业生年底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3.97%,位居全国前列。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明确学校所在地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围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抓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统筹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对满编超编、但结构性缺员的学校,调剂其他事业编制设立教师编制临时周转户。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中小学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推进校园安全防范三年行动,建立通报排名制度,推动任务落实,中小学专职保安配备率、封闭化管理达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设置率分别达到99.93%、99.94%、99.99%、99.58%;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查处风险隐患2100余个,及时通报隐患情况,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督促学校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严格防范校园欺凌。

(七)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加强高校思政课建设,建立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配备情况定期通报督办制度,督促各高校按照不低于1:350标准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各高校落实专职辅导员人事管理政策,全省高校专职辅导员师生比1:198,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健全工作机制,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足额保障;录用教师全部达到普通话等级标准,开展普通话达标校验收,各级各类学校完成达标建设占比达到67.34%。建立省级教材建设工作的部门协调和专业把关机制,制定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办法,编写优质地方课程教材,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制定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将“五项管理”要求具体化、规范化,教育部在全国推广。将“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双减”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工作成效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黑白名单”制度,完善督查考核问责机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落实“五育并举”,高度重视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在政策体系、教育教学、资源保障、推进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规范配齐“五育”教师,督促学校开齐开足“五育”课程。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规范学校管理。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教育法》。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办学校同管理、同步招生要求,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督促指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建立民办中小学跨区域招生生源地审批办法和“黑名单”制度。规范普通高中和高校特长招生,指导各地合理确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对高校享受录取照顾考生等进行严格资格审查,确保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积极推动艺术类专业招生改革,严格执行计划调整审批和调整后双核对校验制度。

三、存在问题

(一)学前教育发展有待进一步推进。公办幼儿园在编(含人员控制总量)教师不足,非在编教师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较低。部分县(市、区)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未全部落实到位,幼儿园收费标准偏低。

(二)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仍显不足。优质资源存在短板弱项,均衡配置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多数县(市、区)存在大校额问题,教学班班额标准化率偏低等。

(三)民办义务教育尚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超过15%,且部分民办学校办学不规范,公有主体参与举办民办学校问题突出。

(四)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双师型”教师短缺,教师队伍老化、断层现象严重。

(五)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亟待加强。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较少,全省仅有3所部属高校6个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范围,入选学科数仅占4.65%,省属高校无一入选,且未有一个学科进入学科评估A类。应用型高校转型不彻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尚未真正确立。

(六)教师配备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随着城镇化加快和三孩政策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源明显不足。目前,部分满编超编的市、县为满足教学实际需要,招聘部分非在编教师,存在公办在编教师在民办学校长期任教等问题。

(七)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及保障条件须进一步提高。近视率、肥胖率逐年升高,近视高发且有低龄化趋势;体育美育专职教师不足,特别是乡镇和农村学校师资匮乏严重,部分学校体育、美育场地设施不达标。

(八)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任务艰巨。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等问题,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屡禁不止,校外培训市场执法难度较大。

四、改进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第27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加强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任务措施,推动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关措施,不断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选优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分级分类抓好教育培训,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督导省属高校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压实压紧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督促落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建立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制订和定期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合理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政府指导标准,规范营利性幼儿园收费,原则上每三到五年调整一次。加大幼儿教师补充力度,逐步加大公办幼儿园在编(含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占比,指导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落实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

(三)对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认真梳理查摆办学条件短板,整体改善办学条件。足额配备并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提高教师素质,提升师资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教育协作,通过集团化、联盟化等扩大优质资源辐射,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推动家校协作育人,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扩大公办学位资源供给,优化义务教育的“公民办”结构比例,暂停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多措并举,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较高的县(市、区)进行有效整改,开展“公参民”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五)将职业教育发展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调度,重点督查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和配备情况,推动各地配足配齐职业院校教师。完善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办学质量。

(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双高”建设,集聚优质资源支持山东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争创世界一流,支持一批省属高校创建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冲击国家一流,构筑学科高峰高原。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学科专业调整等杠杆作用,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强化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推动半数以上本科高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持续实施本科教育“双万计划”、职业教育“双高计划”,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着眼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发展需求,强化与行业领军企业、骨干企业的合作,加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力度,引导企业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

(七)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投入力度,启动普通高校学费收费调整工作,提高公办高校学费标准,优化学费结构,实行优质优价,建立科学的民办高校学费定价机制。改革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鼓励高校多渠道筹措经费。

(八)清理规范使用编外教师,严查学校自行聘用教师,对现存的非在编教师,按规定纳入编制规范管理。逐县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核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完善中小学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九)认真贯彻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指导学校全面落实眼保健操、体育大课间等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制定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考核细则,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包括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责任。建立市、县(市、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示制度,中小学校每年以班级为单位公示学生体质健康总体状况。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推进体教融合发展,制定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措施,着力在增加体育课时、配齐配强师资力量、做好场馆设施保障、完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强化督导问责等方面求实效,全面提升学校体育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印发山东省“双减”工作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推动市县建立“双减”协调机制,增加工作力量,建立“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统筹推进“双减”工作落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制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涉“双减”舆情监测和维稳管控工作。

五、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发现的问题,我省积极采取措施,有效整改。大多数问题整改到位,有3项工作需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一是对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查找短板弱项,增加城镇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加大教育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三是深化教师管理机制改革,挖潜创新教师编制管理,优化中小学教师核编方式,补充急需学科教师。